公設比計算器 — 權狀總面積、專有面積與實坪單價
權狀總面積扣掉公設才是能用的坪數。算公設比和實坪率,並把權狀單價換算成實坪單價:一坪 60 萬、公設比 25%,實坪就是一坪 80 萬。
權狀上的總面積包含公設。登記 100 平方公尺、公設比 25%,你走得到的只有 75 平方公尺,也就是 22.69 坪。這一頁把權狀面積拆成專有和公設,算出公設比和實坪率,再把權狀單價換算成實坪單價。
| 建物登記總面積 | — |
|---|---|
| 專有面積 | — |
| 公設面積(共有部分) | — |
| 實坪率 | — |
| 公設比(公設 ÷ 總面積) | — |
| 公設倍率(公設 ÷ 專有) | — |
| 單價:權狀 / 實坪 | — |
| 總價 | — |
建物登記總面積 = 專有部分 + 共有部分。專有部分是主建物加附屬建物。主建物就是你 關起門來的室內,附屬建物在多數權狀上是陽台。共有部分就是公設。這幾項在建物所有權狀上分開印,加起來才是 你買的那個坪數,面積的來源是地政事務所的建物測量成果圖。附屬建物能登記哪些項目,各期建案不一樣, 看權狀上實際列了什麼。
公設比和實坪率的分母一樣,公設倍率的不一樣。公設比 = 公設 ÷ 總面積, 實坪率 = 專有 ÷ 總面積,兩個相加是 100%。第三個數是公設 ÷ 專有,本頁叫它公設倍率。同一戶總面積 100 平方公尺、專有 75 平方公尺,這三個數分別是 25%、75%、33.33%,講的是同一件事。拿 33.33% 去跟別人講的 25% 比,比出來的結論是假的。看到一個百分比,先問它除的是誰。
公設分成大公和小公。大公是整棟樓一起分的:電梯、樓梯間、機電機房、門廳、 屋頂突出物、管理員室。小公只有同一層樓的住戶分,就是那條走道和電梯前室,所以同層戶數少、走道長,小公就重。 沒有電梯的低樓層公設比通常在 8−15%,有電梯的中樓層在 15−20%,高樓可能到 20−25%。 這些是常見區間而不是法規上限,台灣的新建案普遍在這條線之上。公設比高不必然是壞事,兩部電梯、寬走道、 大門廳都要佔面積。要比公設比,就比同一種樓型。
真正能比的是實坪單價。權狀單價是總價除以權狀坪數,公設那部分也算錢。一坪開 60 萬、實坪率 75%,換算成能用的坪數是一坪 80 萬。隔壁建案開一坪 55 萬、公設比 35%,實坪單價 84.6 萬, 開價低的那間反而貴。這一頁把兩個單價並排印出來,就是為了不用在心裡換算。總價不會變:總價 = 登記總面積 × 權狀單價。
建物登記總面積 = 專有部分(主建物 + 附屬建物)+ 共有部分(公設),各項在建物所有權狀與 地政事務所的建物測量成果圖上分別記載。公設比 = 公設 ÷ 總面積;實坪率 = 專有 ÷ 總面積,兩者相加 為 100%;公設倍率 = 公設 ÷ 專有。實坪單價 = 權狀單價 ÷ 實坪率。本頁欄位以平方公尺填寫,與權狀 記載一致;文中換算成坪時用 1 坪 = 400/121 平方公尺(精確值)。文中的公設比區間(低樓層 8−15%、 中樓層 15−20%、高樓 20−25%)是常見範圍,不是法規規定的上限,本頁不用它參與計算,只在超過 25% 或低於 8% 時提醒一句。附屬建物能登記的項目各期建案不同,陽台、雨遮的認定以權狀與測量成果圖的實際 記載為準。車位登記在共有部分會把公設比墊高,本頁不處理車位的分算。
計算實例
權狀登記 100 平方公尺、實坪率 75%,開價一坪 60 萬。實際能用的一坪要多少錢?
- 專有面積 = 100 × 75% = 75 平方公尺,公設面積 = 100 − 75 = 25 平方公尺,公設比 25%。
- 一坪 60 萬換成權狀單價是 181,500 元/m²,因為 1 坪 = 400/121 平方公尺。
- 實坪單價 = 181,500 ÷ 75% = 242,000 元/m²,也就是一坪 80 萬。
權狀 30.25 坪裡有 7.56 坪是公設,走得到的是 22.69 坪。開價一坪 60 萬,換成實坪是一坪 80 萬,總價 1,815 萬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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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公設比怎麼算?
公設面積 ÷ 建物登記總面積。權狀 100 平方公尺、專有 75 平方公尺,公設就是 25 平方公尺,公設比 25%。剩下的 75% 是實坪率,兩個加起來一定是 100%。另外有人講的是公設除以專有,同一戶會算出 33.33%,分母不一樣,不能拿去跟公設比對比。
公設比高的房子是不是比較便宜?
看實坪單價才知道。權狀單價 ÷ 實坪率 就是你實際用得到的每坪多少錢。一坪 60 萬、實坪率 75%,實坪單價 80 萬;隔壁一坪 55 萬、公設比 35%,實坪單價 84.6 萬。開價低的那間反而貴。